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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管物受损保管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,法律是如何规定的

admin 普陀律师 2024年03月15日
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,赔偿的范围一般是以实际损害、实际经济损失为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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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,赔偿的范围一般是以实际损害、实际经济损失为依据。当然,这里的财产包括有形的财产,也包括无形的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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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管物的损坏保管人有以下责任:
1、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坏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,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除外;
2、因保管人违反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,造成保管物损坏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八百九十四条
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,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,造成保管物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第八百九十七条
保管期内,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、灭失的,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但是,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,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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